本文目录一览:
- 1、当兵义务兵需要什么条件!
- 2、义务兵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 3、当义务兵需要什么条件?
- 4、去参加义务兵需要哪些条件?
- 5、义务兵条件
当兵义务兵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2、户籍
应征公民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应征。
3、文化
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体检
身高不低于1.60米,男青年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裸眼视力不低于4.6(右)、4.5(左),以及其他一些身体条件。
6、缺陷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7、政审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征兵工作条例》
义务兵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
当兵需要满足身高、视力身体无疾病的要求,1.身高体重标准: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2.视力标准: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3.辅助检查。如心电图、腹部超声检查等等。
【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之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二)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当义务兵需要什么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4、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 *** 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5、白癜风着短装身体 *** 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 *** 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6、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义务兵兵种待遇: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间没有探亲假。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探亲的(通常为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的),但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
义务兵之一年军衔为列兵,第二年军衔为上等兵。
去参加义务兵需要哪些条件?
基本条件:
1、户籍:应征公民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应征。
2、文化: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至20周岁(截止当年12月31日),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4、政治身体: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普通高等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由其学校所在地县(市)征兵办统一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会同学校负责政治考核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办理。
5、身高:不低于1.60米。
6、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7、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6(右)、4.5(左)。
8、其他:面颈部瘢痕长径超过3厘米;面颈部、着短装其它 *** 部位文身长径超过3厘米,其它 *** 部位文身长径超过10厘米;面颈部长径超过1cm(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肿瘤、囊肿;重度腋臭,习惯性脱臼,腰椎间盘突出,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胸廓畸形,混合痔,淋病,梅毒,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艾滋病,癫痫,精神分裂症,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色盲等;不合格。
拓展资料
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它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
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而服义务兵役的士兵,称为义务兵。
参考自全国征兵网《征兵工作条例》
义务兵条件
义务兵的条件是:1、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三十,不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五;3、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二十,不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五。义务兵的职责是: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2、积极参加军事训练,熟练地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业务技能;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第二十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七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军士。
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军士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兵要求